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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四川)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施工+基金”法律服务项目招标(第三次)

  • 招标单位:蜀道(四川)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15万元

蜀道(四川)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施工+基金类业务专项法律顾问聘请项目(第三次)比选公告

一、 项目概况及比选要求

(一) 项目名称

蜀道(四川)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施工+基金”类业务专项法律顾问聘请项目第三次

(二) 服务范围

通过本次公开比选选聘一家专业律师事务所,为“施工+基金”业务项目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三) 服务内容

类项目业务模式为委托贷款,同时采取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持有产权的模式,涉及国有资产交易,具体包括

1.多个项目借款人、增信方以及担保资产进行尽职调查;

2.草拟、审核、修订、更新交易文本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等

3.协助甲方与交易对手进行项目相关的商业谈判(可能涉及多次全国性差旅,并参与现场谈判)

4.审核交易结构并根据甲方要求出具相关法律咨询意见

5.乙方将协助甲方收回委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催收和追偿

6.乙方将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风险管理,包括审查委托人内部决策及资金来源、审查资金用途等,并及时告知甲方相关风险;

7.与本项目各个阶段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 服务方式

1.服务团队律师(5人及以上,服务律师以参选人填写的服务团队律师情况表为准,服务期间未经比选人同意,不得更换)通过提供咨询服务、参加具体事项专门会议、专题研究论证等活动或者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

2.根据工作需要,服务团队律师以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结合,以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解决问题为导向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定期上门、应邀参会以及到应急事件现场、电话、微信、邮件等提供优质服务。

(五) 服务期限

完成本项目全部法律服务终止

(六) 最高限价

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单项目最高限价不超过15万元(大写:拾伍万元整),总最高限价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不包含本数)。

二、 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 参选人须系依法注册成立并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 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

(三) 参选人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的严重处罚或省国资委通报。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参选人指派的服务团队律师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行为,且无其他不良从业记录、未受到相关监管机构及行业协会的任何处罚或公开谴责

(四) 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

三、 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 获取方式

20255161200分起至202552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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