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经公司研究决定,拟对“置业集团拟收购兰州储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法律尽职调查服务单位招标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甘肃城乡投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置业集团拟收购兰州储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法律尽职调查服务单位招标项目
三、项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四、招标范围: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置业集团拟收购51%股权的“兰州储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体资格的合法性、资产情况、 债权债务、历史沿革、经营现状等内容的法律尽职调查服务,并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法律尽职调查各项事项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0日,需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告),同时对招标单位根据尽职调查报告形成的合作协议、股权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进行法律审核。
五、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六、报价:
1.报价应是所委托的全部工作内容价格的体现,投标价格包括劳务费、差旅费、资料费及其他费用等,以及相关部门应缴纳的各项税费(需提供增值税发票),并自行考虑风险。
2.招标控制价为40000元。投标单位根据《甘肃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甘律协〔2016〕19号)自主考虑下浮率进行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服务周期
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八、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被邀请人必须经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批准且成立3年及以上。
2.近5年来有独立代理法律尽职调查类业绩。
3.法律尽职调查服务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且均须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已按时办理年检手续,未受到过停止执业的行政处罚。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的专业领域应包括房地产开发、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法律尽职调查等方面,且近5年来作为主办律师,代理过法律尽职调查类业务。
4.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
九、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应包含以下实质性内容,如不响应招标公告中实质性内容之规定,按废标处理(投标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文件封面;
2.投标函;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4.法人授权函;
5.质量、服务保证措施及承诺;
6.诚信承诺;
7.信用中国截图;
8.招标文件中列示的其他材料。
注:投标文件不含报价信息。
十、合同签订:
1.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3.中标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完成招标单位的要求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5月16日18时00分(由招标单位发布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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