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运河船业收购法律尽职调查与收购可研分析
询价 公告
江苏苏港航务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以下简称 “ 采购人 ” )对 __ 淮安运河船业收购法律尽职调查与收购可研分析 ( 重新采购 ) __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JSGK20250689FW )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询价。
一、项目采购内容
1. 项目名称: 淮安运河船业收购法律尽职调查与收购可研分析 ( 重新采购 )
2. 项目范围: 针对淮安市运河船业收购事宜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后期根据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尽职调查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形成收购可研分析报告。
3. 工期 / 服务期 / 交货期: 法律尽职调查在 2025 年 6 月 15 日前完成;收购可研分析在 2025 年 7 月 10 日前完成。
4. 项目实施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江苏省淮安市
5. 采购预算 ( 元 ) : 195000
6. 采购限价 ( 元 ) : 195000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 . 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1. 具有合法执业资格:拥有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且按规定进行年检或符合无需年检的相关规定。
2.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
3. 符合相关法规政策: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招标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 2 )财务要求:无
( 3 )业绩要求: 专业领域经验:在法律调查、并购收购、公司业务等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 4 )主要人员要求: 律师团队资质:具有 3 名及以上法律执业人员资格。
( 5 )其他要求:
1. 不存在利益冲突:承诺在入围合作期间内不办理与招标人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2. 不接受联合体:明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确保责任主体的唯一性和服务的连贯性。
3. 投标人需规范提交投标文件,每页加盖公章。
2 . 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
3 . 截止 响应 文件递交当日, 响应 人未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未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 与 采购 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 询价 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 询价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 询价 ,否则,相关 响应 均无效。
5 . 响应人 没有被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不在拒绝再次注册期限之内。
三、采购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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