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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律师担任宿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 招标单位:中共宿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关于公开遴选律师担任宿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详细内容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根据《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727号)《宿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选聘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宿迁市人民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遴选律师担任第四届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16名(行政法领域9名、民商法领域7名)。

二、遴选范围

面向全省,以宿迁地区执业律师为主体,吸收外地优秀执业律师为补充。

三、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无刑事犯罪记录;

4.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在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热心政府法律实务,年龄在30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25520日—20256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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