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接受委托、草拟、修改处理纠纷过程的法律文书和按照采购人内部管理要求提交庭审报告等相关材料,妥善完成起诉和执行工作。
5.承担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本项目所有阶段的调查、差旅、交通、通讯、人工、打印等一切费用;提供债权债务的梳理及相关责任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案件报告等一切相关费用。
公告名称
凤凰世纪城三期工程款追收纠纷案诉讼代理法律服务采购采购信息公告
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开始时间
2025-05-15 14:3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25-05-22 09:30:00
公告附件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凤凰世纪城三期工程款追收纠纷案诉讼代理法律服务采购
标段/包编号
B440100FGJGMFNFD0A001
报价方式
采购控制价(元)
评审办法
开启形式
线下开启
投标/响应文件
线下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
否
保证金金额(元)
招标/采购范围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参加推荐选聘的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依法成立满3年,近3年没有被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律师协会或其他组织给予处罚或处分。
2.供应商应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资质,且经年检合格,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不可泄露采购人商业机密信息,不存在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诉讼情况。
4.与南方建设(含南方建设关联企业)不存在司法纠纷或者其他利益冲突。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需依照采购方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7.不接受联合体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