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投香城南外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3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湖北交投香城南外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北交投香城南外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3次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湖北交投香城南外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3次采购)
标段名称: /
1.2采购编号: G03425368250427003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86号
1.4采购内容及范围:湖北交投香城南外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咸宁南外环项目、管理单位湖北交投鄂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所辖的嘉鱼桥、赤壁桥、咸九高速、赤壁东延段、杭瑞高速及后续项目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其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为采购人重大决策、重大合作项目、重要活动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
2.为采购人防范经营管理活动中法律合规风险提出法律建议并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3.审核采购人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章程、合同、协议以及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参与非标合同的草拟、修改;
4.应采购人要求,参与处理采购人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
5.应采购人要求,参加项目磋商、谈判、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法律文件;
6.应采购人要求,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向有关方面发送律师函件;
7.应采购人要求,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并应要求提出相关法律咨询意见;
8.免费为采购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每年一次以上;
9.每年应向采购人进行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并对采购人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对策和建议,形成合规评估报告或合规建议书。同时应报告接受委托的诉讼案件或重大事项的情况;
10.接受采购人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律所及律师服务水平和质量的考核;
11.律师事务所对采购人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采购人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12.其他采购人认为需要协助处理的法律问题和需要参与的法律活动 。
1.5采购预算: 9万元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截止前根据公司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分数在90分以上,采购人可与成交供应商续签1年期合同(续签金额协商确定),续签时间总计不超过2年。
1.7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需求;
1.8其他: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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