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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街道旱塘、建新村土地整备法律咨询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 招标单位:深圳市深汕合作区赤石办事处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街道旱塘、建新村土地整备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街道旱塘、建新村土地整备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概况

赤石街道旱塘、建新村均位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街道新联村委,涉及科教大道、宜城大道、桃源路、TOD综合开发项目。旱塘村剩余未征收土地约52.84公顷,涉及房屋征拆约79间;建新村剩余未征收土地约84.97公顷,涉及房屋征拆约220间。现需采购法律咨询法务协助土地整备工作。

三、服务范围:

具体研究范围为赤石街道旱塘、建新村。

四、服务内容:

1 、协助甲方对被征收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进行权属核查、现状调查、权属争议等工作方案研究,提出法律意见,协助甲方编制补偿安置方案。

2 、协助甲方开展文书送达工作,解答被补偿对象的疑问。制作补偿安置协议书及补偿工作过程中所需的其他合同范本;参与补偿谈判及协商工作,协助甲方实施签约、交房、补偿资金支付及产权注销。进行个案及疑难问题研究和处理。为有产权纠纷、产权限制、租赁纠纷、抵押等情况的补偿对象提供法律意见及解决方案。

3 、协助甲方制定安置房分配方案,审查被补偿对象获得安置房的资格,协助起草安置房分配环节的相关法律文书、安置房的办证等相关问题。

4 、协助甲方及信访部门做好信访答复及处理工作。完成甲方交办的本项目其他相关法律事项。

五、商务要求:

本项目商务要求拟安排如下,具体以实际招标公告为准: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二)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三)验收条件:按合同约定。

(四)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

(五)争议解决:按合同约定。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拟安排如下,具体以实际招标公告为准: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2.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重要提示:

1. 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 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 采购 方式由采购方负责解释。

3. 本公告期限: 2025年5月13日上午9:00至2025年5月16日下午6:00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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