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诉讼事项法律专项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集团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诉讼事项法律专项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集团招标。
2.2拦标价:878486.1元。
第一阶段:制定有效执行方案,提供有效财产线索,启动追加变更程序后支付基础代理费不超过100000元。
第二阶段:进入执行程序并有效追偿回款,按照回款金额提取风险代理费不超过欠款金额的15569721.98元的5%即778486.1元为限。注:因本项目第二阶段回款金额无法估计,故第二阶段报价基准按照总欠款值作为基准(预估回款金额)进行报价,此项为报价人报价的共同基础,用于报价的预估,不作为最终结算,最终结算应以实际回款金额为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
(1)提供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必须在集团公司(津水云采平台)合格供方名录中且投标所用的CA状态为已激活;
(3).服务规范,收费合理,诚信守信,在业内具有较好的声誉和业绩,拟派出的律师未因执业被追究刑事责任或5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协的行业处分,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无不良记录以招标单位查询结果为准;
3.2特定资格要求
(1).配备一名具有1年以上(含1年)法律专业执业经历的律师,提供律师执业证书;
(2).通过上一年度考核(提供所属地司法局盖章的考核记录);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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