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广东省
项目类别:服务
采购方式:询价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比价,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部聘用法律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LNSFH-F4031
三、项目名称、数量:
1.应我方要求,每季度来现地开展一次普法小讲座或法律常识培训活动(50到90分钟之间),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2.受我方要求,每月来现地1-2次进行面对面法律咨询(必要时随时电话联系),为我方所属人员个人或家庭涉法纠纷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为重大法律问题提供解决的路径和渠道指引,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
3.协助我方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对外合同事务等法律文书,防范相关法律风险;
4.为我方对外重大经济决策提供法律咨询;
5.工程建设、服务类合同给出法律意见;
6.应我方要求,参与列席我方的重大会议;
7.应我方要求,指导我方应对可能发生民事、行政、刑事法律纠纷,必要时为部队提供法律分析意见;
8.不定时传播图文法律知识、法治案例等,提高军人军属法律法规政策知晓率;
9.帮助我方进行法律服务站建设;
10.本所委派3名以上律师为部队提供法律服务,必要时指派其他律师辅助人员配合完成法律服务;
11.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12.受我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
服务地点:广东省深圳市
服务时间:2025年5月31日至2026年5月31日,一年整。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经营范围包含法律服务相关内容。
五、比价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申领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5月23日(08:00—11:30, 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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