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福建省海洋预报台
二、采购项目:福建省海洋预报台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接受采购人的委托指定经办律师,为采购人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为采购人提供日常性法律咨询服务;
2.协助采购人审查、修改、起草各类合同、协议或法律文书等;
3.为采购人提供有关法律信息;
4.根据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人参与重大项目的策划、谈判、起草法律文书等非诉讼法律事务或专项法律事务;
5.根据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人参加经济、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调解、和解或仲裁活动;
6.一年内至少在预报台办公场所开展1次普法;
7.采购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采购预算
年顾问费不高于 5 万元。第三条(4)、(5)、(7)项法律服务按实际委托项目,依照福州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85%收取律师服务费用(但不低于福州市律师服务收费最低标准),据实结算。
五、投标人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能组建三位律师以上的服务团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资格证明材料:
(1)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提供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提供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提供服务团队人员资格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4)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的信用记录(须提供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注:以上所需材料正本一份(加盖公章)、副本二份,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并密封呈送(投标文件不接收使用回形针、凤尾夹或塑料夹等方式装订)。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2.评分材料:详见附件1评分标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5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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