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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年度法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年度法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年度法律咨询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 ,招标人为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现邀请感兴趣的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年度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STCC2500512597

招标范围:拟选择一家律所为招标人提供日常法律事务,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书》。

项目地点: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到期前,经招标人考核合格且价格、服务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可续签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须依法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最新年检合格。(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复印件以及最新年检合格证明,新成立律师事务所须提供无年检记录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且执业年限在10年及以上。(提供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及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的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执业年限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截图中的首次批准执业日期为起始时间进行计算)

4、投标人应提供如下承诺: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

④未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⑤提交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予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自2025年05月13日起至2025年05月20日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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