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告
宜宾翠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比选确定宜宾翠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现诚邀各符合要求的单位对本次服务采购进行报价,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采购服务概况
(一)采购人:宜宾翠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集团及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
(三)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期满可协商续签)
(四)控制价:人民币20万元(服务单位报价不得超过此金额,含税)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指派一名执业律师常驻集团公司坐班方式为公司提供相应法律服务,指派的执业律师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上班考勤制度按时上班;如遇重大事务,须增派律师予以协助;
(二)为公司在生产经营、日常管理等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和有关法律依据,保证其决策的合法性;
(三)为公司草拟、审查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所涉及合同、协议书、决定、章程等相关法律文书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四)参与公司处理突发事件以及其他重大事件,并提供法律保障;
(五)对公司重大经营项目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六)配合公司对公司对外投资合作协议的履行进行审核,提出法律风险;每年提出存在的法律风险至少不低于两次;
(七)按照公司要求,对公司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维护公司权益利益;
(八)按照公司要求,参与重大事项的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九)协助公司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供企业所需的法律信息,解答企业提出的法律咨询;
(十)协助公司开展对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活动;
(十一)协助公司解决群众信访,为信访案件的处理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十二)办理公司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备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行业处罚;
(三)派驻律师须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证》,且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四、评审办法
(一)本采购服务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符合要求的服务单位不足3家的,本次采购作废,由采购人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重新比选。
五、比选文件获取及比选文件递交
(一)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
1.现场办理: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服务单位需在2025年5月15日17时00分前至采购单位进行报名登记领取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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