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法律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推动依法行政工作 , 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征集 法律服务机构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情况
拟在北京市范围内公开征集、评审优选 3家律师事务所为 丰台区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供法律服务。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1. 为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提供书面法律意见或法律专题论证;
2. 参与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3. 为复议、诉讼、仲裁、非诉讼纠纷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和论证意见,代理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4. 参与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草拟、修改、审核政府合同等法律文书;
5. 针对涉法工作进行指导、授课、培训;
6. 为依申请公开件提供法律咨询,草拟、修改、审核登记回执、答复告知书等答复文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7. 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二) 申报条件
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 ,并由行业主管部门颁发行业资格证书,连续正常执业 8年以上(含8年)且声誉良好的律师事务所;
2. 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营业场所,须具有 10名(含)以上执业律师;
3. 熟悉政府法制工作,具有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相关经历和经验;
4. 模范遵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申请人没有因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而受到过行政处罚;
5. 在市级范围内享有一定知名度的优秀律师事务所。
(三) 服务期限及计费方式
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采取按件计费方式。
三、 申报事项
(一) 申报时间
202 5 年 5 月 13 日至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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