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论证公告-江门市口腔医院鹤山分院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江门市口腔医院就下列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前论证,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预算等
序号:1
论证项目:江门市口腔医院鹤山分院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30
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概况:我单位因鹤山分院建设项目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对该项目争议化解、工程复工以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变更等,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服务范围:
(1)案件全流程法律事务处理;
(2)为我方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进行法律论证;
(3)为我方重大业务活动提供法律见证,出具律师见证书;
(4)参与我方重大谈判方案、制定法律对策、出具法律意见书;
(5)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申诉等活动。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中规定的相关资质要求。
三、供应商报名需按以下顺序提交纸质资料并加盖公章,资料完整方为有效报名:
(一)项目报价详细说明一览表(包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二)服务方案(主要内容:助力我单位依法化解矛盾、降低项目损失,围绕工程复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的核心目标),按照以上要求详细制定整体应对方案;
(三)律师事务所的企业资质、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资质证明及团队介绍等;
(四)律师事务所对业务代表负责事项的授权,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六)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相关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七)资料真实有效的承诺书。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天(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二)报名流程: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