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供应商:
针对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某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诉讼法律服务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进行公开询价。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案件名称: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航院”)、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院”)、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航局”)与青海格尔木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二、询价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三、基本情况:2014年9月25日,二航院与东北院、二航局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某工业小区污水处理厂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二航院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工程前期及工程设计;东北院负责工程采购及工程试运行;二航局负责工程施工。2014年10月23日,联合体与业主签订案涉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合同,约定由联合体就上述项目进行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后双方于2019年8月26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由联合体就上述项目进行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该工程一期二期分别于2018年9月和2020年9月建成,但因二期环评未获批复导致工程无法试运行和整体竣工验收。2021年6月21日,该工程完成竣工决算审计;2021年7月15日,业主组织联合体、监理单位、运营单位召开协调推进会,并于次日出具《会议纪要》。二航局基于该《会议纪要》向业主主张剩余工程款7,253,921.83元,业主申请将二航院和东北院追加为第三人,随后提出反诉,要求:
(1)二航院、东北院、二航局继续履行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对二期工艺技术及缺陷进行整改,取得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及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完成一期二期安全生产“三同时”及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设备安装验收;
(2)二航院、东北院、二航局支付工艺评估及技术优化提升方案编制费29万余元;
(3)如果二航院、东北院、二航局拒绝履行环评工艺技术及缺陷整改,则要求连带向其支付工艺技术及缺陷整改费用3200余万元;
(4)本案本诉、反诉相关费用由二航院、东北院、二航局承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人需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连续正常执业5年以上;
(2)供应商需具有专职律师不低于10人,其中至少3名具有十年以上执业经验;
(3)供应商需具备大型建工案件的办理经验;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报价文件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六、时间及流程安排: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17:00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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