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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沧州分行信用卡诉前保全及诉讼案件委托律所采购供应商征集公告

  • 招标单位: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兴业银行沧州分行信用卡诉前保全及诉讼案件委托律所

采购供应商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拓展分行司法清收渠道,提高分行信用卡不良清收成效,确保业务流程合规性、及时性及业务集中处理规范性,公开对兴业银行沧州分行信用卡诉前保全及诉讼案件委托律所服务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采购需求

关于委托律所催收信用卡逾期项目。包含:对信用卡逾期客户采取诉前保全及诉讼并取得保全类、受理类、判决调解类及执行类司法文书等。

1.2服务与准入要求

1.2.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1.2.2要求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有至少一家银行与其开展相关业务有比较好的司法渠道,能提供(代理人)司法文书佐证。

1.2.3具有良好的经营状态。投标人及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其他无负面记录。

1.2.4最近一年财务报表显示盈利(考虑到律所运营的特殊情况,对于成立时间在3年内的可适当放宽该要求)

1.2.5服务时效可满足作业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源、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业务后期保障服务能力。

1.2.6 符合监管和总行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要求。

律所成立以来未发生过客户信息泄露案件,银行及监管无此类案件通报。

1.2.7 定期向我分行报告案件进展情况。

二、报名要求

2.1若中标本项目,应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2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3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5年5月16日23:59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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