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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银行攀枝花分行不良贷款诉讼案件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
  • 招标预算:200万元

四川银行攀枝花分行关于XP公司不良贷款诉讼案件代理律所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 (采购人) 委托,拟对 四川银行攀枝花分行关于 XP公司不良贷款诉讼案件代理律所采购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四川银行攀分采购( 2025)8号

2.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银行攀枝花分行关于 XP公司不良贷款诉讼案件代理律所采购项目

3.采购人: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

4.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预算总金额: 含税 200万元、不含税198.02万元 。

三 、 采购项目简介

拟选择一家律所代理 XP公司不良贷款诉讼案件,律所代理范围包括XP公司贷款案件的贷款法律尽调、一审、二审、再审、强制执行、破产重整(如有,含清算)、仲裁,以及代理因上述案件衍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之诉、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反诉、破产程序衍生诉讼等民事诉讼,以及与该债权有关的涉刑案件、债权转让法律尽调等。同时,代理律师应当提供与本案相关的非诉讼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拟定协议、函件,协助填报报告、报表;提供案件代理报告、法律意见书;参与谈判;通过查证、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工商登记、个人户籍信息、银行存款、不动产、证券投资、实业投资、公开数据、报告等);监管投诉及双方认可的其他法律服务事项等。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邀请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6. 针对本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 1 ) 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合法注册,具有有权机构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并正常进行年度考核的律师事务所 (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经年检的还应提供执业许可证最近一年年检页) ;

( 2 ) 供应商近 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需提供承诺函以及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 https://credit.acla.org.cn/)关于供应商行政处罚查询页面的结果截图) ;

( 3 ) 供应商本年已购买执业责任保险 (需提供保单或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

( 4 ) 至少具有 1个类似项目案例,类似项目是指:2022年1月1日至今办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需提供案件判决书 /调解书或终止/终结裁定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

7.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磋商活动。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若被列入采购人禁用供应商名单中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 否则,相关 响应文件 均 作无效处理 。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 202 5 年 5月13 日至 202 5 年 5 月 19 日 每日 9:00-12:00,14:30-17:00 (北京时间) 网络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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