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重庆分公司 2025 年度物业费催收法律服务项目-重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物业重庆分公司 2025 年度物业费催收法律服务项目-重新采购项目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采购范围:重庆分公司 2025 年度物业费催收法律服务。
1.2 标段明细如下
序号 :1
标段(包)编码:JT00002025033100501
标段(包)名称:2025 年度物业费催收项目
最高限价(元):409,489.02
投标有效期(天):90
投标保证金(元):/
服务期(天):365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和副本,须体现年度检查考核记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 3 年(2022 年 1 月 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以合同开始日期为准)已完成的 10 万元以上的诉讼催缴类业绩至少 1 项(须提
供服务合同及立案诉讼通知书(或判决书)复印件加盖鲜章,注: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含文件封面、签约单位、签约金额、服务主要内容、签字公章页等主要信息内容,框架合同的须提供服务期限的往来款流水,累计金额不低于 10 万元)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因不良行为,被华侨城集团暂停投标资格或列为黑名单供应商的;
2.3 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否允许联合体报价:否 。
联合体参与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由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本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承担部分项目的资质条件;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与本采购项目。
3.采购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开始:2025-05-12 18:00
文件获取结束:2025-05-19 10:00
澄清结束时间:2025-05-16 18:00
递交截止时间 :2025-05-19 10:00
开启时间 :2025-05-1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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