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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Z10及B1706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外聘律师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海港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3万元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Z10及B1706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外聘律师项目

项目编号: 2580E0227261

项目地址:深圳等

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项目行业分类:其他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聘请律师为我公司投资A信托公司发起设立的Z10及B信托公司发起设立的B1706共计两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两个信托计划项下的融资人为同一人)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公告名称: Z10及B1706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外聘律师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开始时间: 2025-05-08 11:47:00

标段/包名称: Z10及B1706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外聘律师项目

标段/包编号: 2580E0227261/01

报价方式:总价包干

采购控制价(元): 35000.0

评审办法:其他

开启形式:线下开启

投标/响应文件:线下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否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否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否

联合体投标:

交货期(天): 100

交货期说明:服务期根据我司要求和项目需要确认

招标/采购范围:服务内容包括就我公司投资两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投资行为、信托目的合法合规性以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内容分别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审核信托法律文件等。

资格条件:

(一)报价律所需满足以下要求:

1、报价律所需经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批准成立三年以上;

2、通过了上一年度有关部门的年检;

3、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未发生其他影响其声誉的情况。

(二)主办律师(即法律意见书签字律师)及律师团队中其他律师应满足以下条件:

1、持有《律师执业证》并经当地律师管理机构年审合格、具备代理承办法律事务的资质资格和能力;最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纪律惩戒,无其他不良执业记录,执业机构为报价律所或报价律所对应总所(适用于分所报价但律师来自总所的情形)或报价律所相关分所(适用于总所报价但律师来自于分所的情形);

2、具有五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或八年以上法律合规工作经验;

3、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最近三年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三)主办律师(即法律意见书签字律师)还应满足以下条件:在保险资金运用领域具有八年以上的法律服务经验,熟悉保险资金运用特别是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等金融产品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业务流程和交易结构,具有为保险公司提供金融产品投资法律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中曾为保险公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供同类法律服务不少于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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