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收购长沙盛地金云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全部投资权益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南本心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收购长沙盛地金云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全部投资权益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收购长沙盛地金云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全部投资权益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BX-202504-JKQ-016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292666.67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92666.67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供应商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5)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注:
①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是指2025年01月至2025年03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05月09日起至2025年05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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