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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 招标单位:彭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彭州市精神卫生中心)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彭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通过比选的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

1、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择优选择一名关于彭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2、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三、本次比选活动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并在考核合格期内;

8、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

1、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同报名时间):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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