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江人民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对诉讼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项目名称:诉讼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内容:追回拖欠房租解除租赁合同诉讼服务。
服务要求: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追回拖欠房租,追究违约方责任。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基础律师费不超过2万元,风险代理费用不超过8%(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申请单位具备的资质条件及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
2.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及服务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并且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报价单位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报价,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报价均作无效报价:①两家及以上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②两家级以上公司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8、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要求为本次采购申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次采购的申请单位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五、获取采购询价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5月8日-2025年5月12日上午10:00-11:30;下午15:00-17:00 (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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