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佳誉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受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委托,拟对“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法律顾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兹邀请相关响应人参加比选。
一、比选编号:JYX-2025-0422
二、比选项目: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法律顾问项目
三、资金来源:预算资金,12万元/年,服务期三年。
四、比选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拟采购2025-2028年常年法律顾问一项。
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项目概括及要求”。
五、响应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响应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比选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3、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限制参加比选的情形外,存在下列利害关系的响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比选项目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本比选项目。
(2)2家以上的响应人不得本比选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参加本次比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参加比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比选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以上)等行政处罚(比选响应人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承诺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5、响应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承诺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6、按本比选文件要求报名。
六、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方式:
1、比选文件自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2日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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