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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牡丹江市土地储备中心历史遗留清查及纠纷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牡丹江市土地储备中心
  • 招标预算:10万元

11个青年点历史遗留清查及纠纷问题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律师服务费
(招标编号:Z231000295C000021001)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11个青年点历史遗留清查及纠纷问题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律师服务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万元,招标人为牡丹江市土地储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11个青年点历史遗留清查及纠纷问题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律师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1个青年点历史遗留清查及纠纷问题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律师服务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11个青年点历史遗留清查及纠纷问题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律师服务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次采购要求潜在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且供应商拟派的律师应为专职律师,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
4.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8.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08日08时30分到2025年05月14日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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