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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市教育局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苏州市教育局
  • 招标预算:12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0-CJZB-C2025-0074

项目名称:教育局法律顾问团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8.000000万元(采购包1:12.000000万元;采购包2:12.000000万元;采购包3:12.000000万元;采购包4:12.000000万元;采购包5:12.000000万元;采购包6:12.000000万元;采购包7:12.000000万元;采购包8:12.000000万元;采购包9:1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项目背景:为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不断提升教育系统法治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关于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及创新法律顾问履职方式的实施意见》(苏教法规〔20178 号)规定,苏州市教育局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公开选聘若干律所组建法律顾问团,为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直属学校(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项目内容:为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及相关学校(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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