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07 16:56:33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对 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5-2026年度法律服务 组织询比采购,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 .1 项目名称: 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5-2026年度法律服务
1 . 2 项目编号:0222FW20251063
1.3 采 购 人: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4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1.5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6 采购预算: 70000 .00元(含税等全部费用)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服务内容: 1.为国内公开市场债券发行、提前兑付等环节出具法律意见;2.为周转金申请出具法律意见;3.为企业财务、法务、合规提供法律咨询;4.熟悉劳动争议领域,为企业处理劳动争议提供法律咨询;5.为企业管理、企业关停并转相关法律领域的专业支持;6.代理诉讼案件。 (详见采购文件)
2.2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3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 1年 内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2)供应商须 为本项目组建具有 3 名及以上执业律师 的服务团队 。(提供律师执业证 书 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3)供应商须承诺“ 若我单位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承诺 为本项目委派 执业年限 3年及以上的 执业律师 ”。(提供承诺书 并加盖公章 )
( 4 )供应商须承诺 “若我单位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 7)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次,或者未划分标段/包次的同一采购项目。(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5年 05 月 08 日 9:00至2025年 05 月 12 日 16:00(北京时间)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