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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招标预算:12万元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律助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律助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律助理服务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一人一年12万元,采购人数为1人,合同期限为两年。

项目采购预算一年1人合计12万元,项目采购期限为两年。

每名法律助理法律服务费用最高报价不超过每年壹拾贰万元整(含午餐补助、保险费及相关税费,开票结算)。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律助理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请仔细研究。

本项目为1个包,每包1人,最高单价限价:12万元;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期满后是否续约,根据服务期内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情况,由市政府办公室讨论后确定)。

履约保证:中标人需于协议签订之日向采购人缴纳服务费用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由采购人对法律助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保证金予以退还,不合格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需在有效的考核年度内)。

4.此次询价原则上面向本市律师事务所,并符合下列条件:

(1)经合法设立且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执业律师不少于8人。

(2)具有综合提供各类法律服务的能力,具有从事政府机关法律服务的专业团队并具有从事政府机关法律服务的经验。

拟聘用法律助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8日后出生),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和执业经验;

(3)熟悉、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法律法规、行政机关基本运作流程和司法行政业务;

(4)能熟练操作电脑,运用常用办公软件;

(5)有相关行政机关法律助理经验者优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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