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展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院内谈判报名公告
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拟对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遴选,为保证采购工作公正、公平、公开顺利开展,医院拟对此次法律顾问服务进行院内谈判,现在医院网站进行公告,诚邀有意愿且符合本公告中相关要求的单位报名参加。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服务需求
(一)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 为医院的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对决策的可行性、风险性等问题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2 . 对医院的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等各类工作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及合法性审查表。
3 . 协助医院审查内部规章制度,就内部管理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或建议。
4 . 为医院审查、修改、起草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文书,协助开展合同履约稽查工作,对医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及时提供法律建议。
5 . 为医院相关人员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医院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6 . 协助医院处理员工劳动关系、矛盾纠纷调处、信访工作、政务公开工作、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处置、医疗纠纷诉讼代理等,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和代理服务。
7 . 完成医院要求的其他相关法律工作事务。
(二)服务方式
1. 现场服务:法律顾问团队每月至少安排 1 天到医院现场办公,及时处理法律事务,解答疑问。
2. 远程服务: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随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确保在接到咨询后 12 小时内给予回应;对于紧急法律事务,应在 1 小时内提供初步法律意见。
3.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法律顾问工作会议,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共同研究解决重大法律问题。
(三)服务期限
本次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 1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报名须知
(一)报名资格
1. 主体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从事法律服务的单位,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如果是分所参与本项目,应提供由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2. 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及律师协会行业处分,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商业信誉良好,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3. 专业能力:熟悉医疗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医疗纠纷处理、医疗事故责任认定、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医保政策法规等;具备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能够为医院在日常运营、合同审查、纠纷调解与诉讼等方面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4. 团队配置:能够组建不少于 10 人的专业法律顾问团队,团队成员应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其中至少有 5 名律师具有 3 年以上执业经历,且持有 A 证律师执业证书人数不少于 3 人。
5. 业绩经验:近五年内具有为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或相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或处理重大医疗法律事务的成功案例,需提供相关合同或服务成果证明材料。
(二)报名资料提交要求
1. 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加盖公章。
3. 单位 在报名参加本项目时间前未被列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 截图 , 加盖公章。
(三)谈判会注意事项
1. 报价文件:单独密封的报价函,明确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报价及收费明细,格式自拟。
2. 律所资质材料:
( 1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盖公章);
( 2 )律所简介,包括组织架构、人员规模、业务范围、专业优势等内容。
3. 信誉证明:根据 “ 报名须知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4. 专业能力证明:根据 “ 报名须知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5. 团队配置:
( 1 )拟派法律顾问团队成员名单、简历、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专业领域及执业经验介绍;
( 2 )团队成员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出具 1 年内社保信息。
6. 业绩经验:近五年内具有为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或相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或处理重大医疗法律事务的成功案例,需提供相关合同或服务成果证明材料。
7. 诚信证明:根据 “ 报名须知 ” 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8. 服务方案:详细的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团队组建、工作流程、质量保障措施、应急处理机制、培训计划等内容。
9. 其他材料: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明等。
10. 公司服务承诺书。
装订、密封要求: 以上材料需 装订 成册,正本一份、副本 一 份,并在遴选响应文件右上角处明显标注 “正本或副本”字样, 加贴封条 , 在密 封袋上注明律所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以上所有资料均要加盖 单位 印章。
三、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 5 年 5 月 7 日至 202 5 年 5 月 13 日 上午 8:00 — 11:30 ,下午 14:30 — 18 : 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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