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及合规体系法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景洪市财政局的委托,对景洪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及合规体系法律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磋商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格、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PZB-BN-2025-040;
2.项目名称:景洪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及合规体系法律服务;
3.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产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景洪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及合规体系法律服务 |
1 |
项 |
注: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供应商必须对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竞争性磋商第三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4.预算金额:130000.00元;
5.最高限价:130000.00元;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为止;
7.服务地点:景洪市财政局国资委办公室;
8.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年度检审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对于分所参与磋商时,须提供分所的执业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及总所出具的唯一授权函。②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须是供应商的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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