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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讼及非诉业务外聘律师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诉讼及非诉业务外聘律师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XQGC-01-20250433)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诉讼及非诉业务外聘律师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00%,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入围家数不超过 20 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诉讼及非诉业务外聘律师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诉讼及非诉业务外聘律师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3.2 具有有效期内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3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4 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s://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http://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3.5 在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中国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3.6 单位负责人(法人及董事长)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3.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8 投标人公司员工中涉及法人、高管、销售人员等前端可能与招标人产生利益关系的,及有工行离职人员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9 投标人员工与工行职工不得有亲属关系;

3.10 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1 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07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5月13日 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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