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度律师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5-2026年度律师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采购人为广州南方电力集团电气技术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地点:广州市
2.2合同估算金额:30万元,含6%税。本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为经验预估值,具体以合同签订后实际委托为准。
2.3项目概况:针对2025-2026年度律师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的服务采购。
2.4采购范围:为广州南方电力集团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提供2025-2026年度的律师服务:
(1)根据甲方委托,负责调解(指诉前联调阶段结案)、仲裁或诉讼等法律案件的代理处理,包含案件相关律师函、专项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书出具。
(2)受甲方委托,代理协商谈判、调解等。
2.5计划工期(或交货期、服务期)/框架有效期:(1)服务期: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2)框架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采购类别:服务类
2.8采购相关要求:(1)服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规范。
2.9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下表。
序号 |
标段名称 |
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N |
成交权重 |
报价方式 |
结算方式 |
备注 |
1 |
2025-2026年度律师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 |
30 |
/ |
1 |
第1成交供应商成交权重100%; |
1.报价方式: |
(采购人有权根据具体案件情况选择以下任一种结算方式) (1)固定收费方式: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粤价〔2006〕298号)的收费标准(基础费用按4800元计),并以《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为指导文件,单个案件最终结算价=诉讼、仲裁、调解代理费*(1-成交下浮率)进行结算。 (2)风险收费方式:最终结算价=前期费用*(1-前期费用成交下浮率)+风险部分*风险部分成交费率。单笔诉讼标的100万以下前期费用为3万;100万—500万,前期费用为4万;500万—1000万,前期费用为5万;1000万以上,前期费用为8万。风险部分最高比例为8%,计费基数为:①采购人为原告(仲裁申请人)的案件,计费基数为被告实际支付金额或法院执行回款金额;②如采购人为被告的,则计费基数为生效判决或仲裁裁决书的驳回金额。 注:(1)以上报价已包含案件相关律师函、专项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书的出具,不另行收费。 (2)以上报价为诉讼一审阶段、仲裁阶段报价;如诉讼案件进入二审程序或执行程序的,律师费用均按一审律师费减半收取;调解结案的,按该程序律师费减半收取。风险部分则待采购人收回款项后(采购人为被告案件的,则在判决或裁决生效后)支付。 |
|
合计 |
30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序号 |
资格条件 |
2025-2026年度律师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 |
1 |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且具备国家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年检。分所参与应答的,必须取得总所授权(由总所出具授权函,且明确最终的民事责任由总所承担)。 |
2 |
供应商没有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项目所在地政府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
|
3 |
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过程中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不存在伪造、变造、涂改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按标准格式提供“采购应答行为承诺函”) |
|
4 |
不接受联合体。 |
|
5 |
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6 |
供应商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与其他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的IP地址、采购应答文件(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供应商上传采购应答文件(响应文件)的IP地址、采购应答文件(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供应商的采购应答文件(响应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注: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供应商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采购应答文件(响应文件)。 |
|
一、企业诚信行为要求: 1.供应商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廉情(黑名单)预警名单范围内,未完成评标的,由评标委员在初评环节予以否决;未定标的,由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议,对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廉情(黑名单)预警名单范围内的供应商作否决投标处理。 2.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和《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记录及处置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3.被广东电网公司、广州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4.市场禁入对象范围 (1)供应商因行贿行为被实施市场禁入的,市场禁入范围包括法定代表人(首席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投资人或经营者,下同)与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相同的其他所有法人和其他组织。 (2)供应商因行贿行为被实施市场禁入的,市场禁入范围包括其下属所有分公司(分所等);供应商为分公司(分所等)的,因行贿行为被实施市场禁入的,市场禁入范围包括其总公司(总所等)和其总公司(总所等)的其它分公司; (3)供应商因行贿行为被实施市场禁入的,市场禁入范围不包括其子公司、其母公司和其母公司的其它子公司,但以上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相同的除外。 |
4.采购文件获取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