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兴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法律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受合肥市兴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合肥市兴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比选,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业主:合肥市兴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2 项目名称:合肥市兴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法律服务采购
1.3 项目编号:2025HEFRB00407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1.5 项目标段编号:2025HEFRB00407
1.6项目地点:合肥市
1.7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选取1家律师服务机构担任合肥市兴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法律顾问,提供相关法律服务,详见比选文件。
1.8合同估算价:25万元
1.9服务期限:自签订资产证券化法律服务协议(合同)之日起,至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设立完成时终止。
1.10项目类别:服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如下条件:
2.1.1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2.2.投标人不得存在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第1.3.4项规定的情形。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5年5月1日00:00至2025年5月14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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