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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京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天津市西京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5万元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西京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单位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天津市西京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通过阳光采购平台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服务内容:

(1)法律咨询:就业务工作中遇到的一般、简单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者书面的法律分析意见。

(2)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聘请方的要求,对聘请方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等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为聘请方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

(3)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对聘请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和对外联系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合作、公司治理等)提供法律依据或法律意见,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4)协助研议难点问题:受聘请方邀请,定期或者不定期(通常为每月一至二次)就涉及聘请方法律事务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法律意见。被聘请方应及时安排顾问成员以保证按时参加。

(5)举办法律培训讲座:结合聘请方特点,定期或不定期为聘请方单位人员举办法律讲座,对聘请方工作人员进行法律业务指导,提升依法处理工作与业务的能力。

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3.服务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创智东园3号楼12层。

4.采购预算:5万元(含税,税率6%)

5.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询比响应人应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询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询比响应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询比响应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询比响应人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提供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截至提交询比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询比响应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2025年度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询比响应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需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许可证;

2、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财务审计报告;

5、信誉记录;

6、纳税和社保记录;

7、报价函;

8、授权委托书;

9、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律所业绩(近两年具有为国有企业或区级及以上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业绩)

11、服务方案全面、可行、完善;服务机制安排合理;有完善的保密制度等因素。(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服务内容,并描述实施细节,例:服务期限内免费赠送 X 份律师函等内容,此项可作为加分项)

以上文件各项均需加盖公章,且要件数齐备,否则按废标处理,并于2025年5月8日10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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