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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人民政府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司法局
  • 招标预算:30万元

新市区人民政府选聘法律顾问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框架协议公告
(招标编号:GXXG-2025-CG02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市区人民政府选聘法律顾问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司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市区人民政府选聘法律顾问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市区人民政府选聘法律顾问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网页打印页)、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9日10时30分到2025年05月08日1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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