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港西港区液化天然气(LNG)项目LNG接收站市场开发常年法律服务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为烟台港西港区液化天然气(LNG)项目LNG接收站市场开发常年法律服务,比选人为中城乡(烟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的比选人:中城乡(烟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烟台港西港区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接收站工程最大年周转LNG量为590万吨,建造200000m3LNG储罐5个,管道气态输出量400万吨/年,最大小时外输量167×104m3/h(折合LNG约为1250t/h),LNG槽车装车撬16个,装车外输规模50万吨/年;小型LNG船转运规模为50万吨/年。在总平面布置及工艺设计上,充分考虑远期发展的空间,预留1000万吨/年接收规模的发展空间。
2.2比选项目名称:烟台港西港区液化天然气(LNG)项目LNG接收站市场开发常年法律服务。
2.3比选范围:提供LNG接收站市场开发及LNG接收站运营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5服务内容:市场开发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是为接收站公司市场开发业务提供相关法律支持服务以及TUA日常运营法律支持服务。市场开发业务相关法律支持服务包括潜在合作方注册信息调研、与合作方《框架合作协议》、《合作备忘录》、《保密协议》等前期合作法律文件的起草、审阅和修改;TUA日常运营法律支持服务主要包括为TUA的合同执行及接收站运营过程中涉及市场商务及法律相关问题提供支持。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应具备经审验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1.2.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比选人主管部门、上级单位或省国资委通报批评或处分;
3.1.3.在以往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
(2)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
(3)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
(4)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
3.2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为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提供LNG接收站市场开发及LNG接收站运营专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3.3项目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时间10年以上(含10年),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在1个类似项目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为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提供LNG接收站市场开发及LNG接收站运营专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3.4团队成员要求:(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得少于2人,均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从业5年以上(含5年)的执业经验人员不少于1人。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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