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政府法律顾问采购项目(补充)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520500202500039I
项目名称:毕节市政府法律顾问采购项目(补充)
预算金额(元):528000
最高限价(如有)(元): 528000;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毕节市政府法律顾问采购项目(补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28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毕节市政府法律顾问采购项目(补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毕节市政府法律顾问采购项目(补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 “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1.4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5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交纳证明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7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诚信资格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磋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
3.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4月30日00时00分至2025年05月12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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