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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
  • 招标预算:5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C-CS-2025-036

项目名称:2025年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磋商保证金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2025年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1年

50000

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

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⑤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供应商须持有司法局颁发的执业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复印件。)

4)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通过2024年度资质审核。律师事务所及指派的律师团队五年内(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处罚、行业协会的行业惩戒或纪律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专项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9日至2025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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