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3.预算总金额:13.8万元。
4.采购需求:
选聘一家法律顾问服务单位为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法律顾问咨询服务,并根据我方委托,对涉及我方的专项法律事务提供法律顾问专项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注:(1)本项目共设1 个标段,供应商必须对所参与标段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响应报价,且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情况,否则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2)具体要求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3 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考核评价合格后续签。
6.服务地点: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有效。如分支机构参加磋商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所授权并由总所承诺承担执业责任(每个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不接受总所及其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次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按无效文件处理)。供应商为总所的提供总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所《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总所授权书及由总所承担执业责任的承诺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②截止时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④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此部分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供应商须提供2023 年或2024 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资料(至少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满1 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说明:如分所参加磋商的,且分所无独立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可提供其总所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②供应商须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无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人)。
备注:以上①-②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执业不少于 10 年(以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上首次批准律师执业的年度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文件获取
1.时间:2025 年04 月28 日至2025 年05 月07 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3: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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