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鸿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选聘律所催缴物业费
专项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泉州金爵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建省鸿湾物业管理有限
公司选聘律所催缴物业费专项法律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JJZB202512。
2、最高控制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 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 特定条件:
4.2.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
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总所无法直接参加投标,可授权其下属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若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应当提供总所授权投标的证明材料);
4.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四年(自 2021 年至今)至少承担过 2 个以上(含 2 个)类似本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2.3 项目负责人:具备律师执业证,须提供其在本所的社保证明材料或注册在本所的律师执业证;
4.2.4 投标人须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4.2.5 投标人采用催收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催缴、文书催缴、调解与和解、诉讼等合法方式(须提供承诺函)。
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5 月 08 日 17 时 30 分前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