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贵阳市卫生健康局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指定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贵阳市卫生健康局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2.项目编号:GZTM-2025-108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0,000.00元/年
5.最高限价:¥100,000.00元/年
6.采购需求:结合采购人部门职责及服务需求,选派律师组建服务团队,采取坐班制与巡回制相结合的方式,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法律顾问每周安排一定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天,每天1人)到采购人坐班开展例行服务(可轮班),参与法治建设、医疗纠纷处理、信访投诉办理等日常工作,对采购人的急办事项,及时提供法律服务,为采购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核,对采购人拟作出的重大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的进行分析论证,对采购人起草的政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参与采购人重要合同、协议、章程、备忘录、重要法律文书的草拟、合法性审核及涉及法律问题的重要谈判活动,为采购人的招投标行为提供法律服务,对采购人对外签订的合同的签约人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资信等相关问题进行审查,对采购人各工作部门提出的法律问题咨询及时给予答复,对采购人干部职工提供普法宣传服务,在授权范围内代理讼诉、仲裁及非诉讼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六部分采购需求。
7.服务期:一年,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双方有继续合作意愿的,另行签订合同。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并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一附注),或提供2024年06月至今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⑥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如被列入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的投标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资格审查时,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包括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上查询(查询时间为评标开始前)。对列入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特殊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注:提供的资质复印件不清晰,不能有效证明供应商资质情况,经磋商小组审查,将视为该资质未提供。以上文件提供复印件/扫描件的,须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4日09:00至2025年04月29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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