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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市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贵阳市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
  • 招标预算:208万元

贵阳市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关于贵阳市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法律顾问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ZC-2024-5-088

项目名称:贵阳市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法律顾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85000元

最高限价:2085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贵阳市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法律顾问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8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贵阳市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法律顾问采购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供应商须具备通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配备项目主办律师(不少于5 名):须具备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证。

4.一般资格要求:

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提供基本开户(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与投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

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年6月起-至今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社保部门及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9日 至2025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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