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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 招标预算:13.8万元

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Z2500580B01009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8万元,招标人为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有效。如分支机构参加磋商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所授权并由总所承诺承担执业责任(每个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不接受总所及其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次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按无效文件处理)。供应商为总所的提供总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所《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总所授权书及由总所承担执业责任的承诺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
②截止时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④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改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此部分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
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资料(至少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满1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说明:如分所参加磋商的,且分所无独立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可提供其总所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②供应商须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无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人)。
备注:以上①一②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执业不少于10年(以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上首次批准律师执业的年度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8日09时00分到2025年05月07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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