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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聘请法律顾问项目(二次)询价公告(2025-JWSDYT-F4001)

  • 招标单位:
  • 招标预算:3万元

项目所在地:山东省

项目类别:服务

采购方式:询价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聘请法律顾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5-JWSDYT-F40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

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1

某单位聘请法律顾问

1.针对我单位在重难点工作推进和敏感工作组织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者书面分析意见,并提供法律问题的解决方案,对遇到的涉法问题,进行研究并出具《律师意见书》,为问题处理提供法律依据;

2.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参与采购合同文本的修订、审核,为采购评标过程提供见证服务,对可能或已经出现的违反法律情形,及时提出风险预警提示和解决、补救措施的建议;

3.当单位工作发生法律诉讼或仲裁事务时,作为单位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或仲裁;

4.为单位每年提供不少于2次的法律培训和普法教育,配合单位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

5.单位工作发生非诉法律事务时,根据需求向单位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据实结算;

6.开通法律服务热线,为单位人员提供法律咨询;

7.每次开标需派固定一名律师到现场(开标地点由采购人提前一天通知)协助采购人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并签字确认注:人员不得更换,否则取消服务资格

8.配合单位开展其他法律服务相关活动。

自合同签订

1年

采购人指定地点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

2.项目预算(含税)人民币叁万仟元整(¥31000.00);

3.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叁万仟元整(¥31000.00);

4.本项目确定一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最低价法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由国内司法厅批准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近三年均为合格;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发证日期为准)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八)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九)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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