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旅游促进条例》立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NTWC2025028
2、项目名称:《南通市旅游促进条例》立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
3、项目预算:人民币6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6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5、采购需求:具体需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6、服务期限:具体需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参选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本项目的基本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非法人组织提供主管部门核发的能够证明主体资格的许可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经江苏省或南通市政法委第三方机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比选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比选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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