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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翼视联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6年数据合规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天翼视联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25万元

本询比项目为【天翼视联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6年数据合规法律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SJY-20250409-001】),采购人为【天翼视联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通过公开询比方式采购一家律所提供数据合规法律服务,业务覆盖境内及海外业务场景(如人脸识别技术、跨境数据流动)。重点领域:数据采集合法性、存储安全、共享/传输合规、用户权益保障、跨境场景风险评估以及数据资产入表。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要求

预估采购金额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要求

1

2025-2026年数据合规法律服务

详见技术规范书

25万元(含税)

按采购人要求(上海)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35849.06元/年(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响应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响应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必须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2.1.3 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4 响应供应商自2022年4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具备至少三份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且单个项目10万元或以上。同类项目是指数据合规法律服务类项目的相关经验,需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章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甲方确认的结算单据),时间以合同签订或框架订单/结算时间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结算金额为准。

2.1.5 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成员要求不少于3人,项目调研期间不少于1名成员驻场:

(1) 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5年或以上执业经验,执业经验是指取得律师执业证之日起算,应提供有效的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律师执业证的执业机构须是响应供应商,执业证类别须是专职律师。

(2) 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低于2人,需具备3年或以上的执业经验。执业经验是指取得律师执业证之日起算,应提供有效的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律师执业证的执业机构须是响应供应商,执业证类别须是专职律师。

(3) 请提供相关的人员列表、身份证、律师执业证。

2.1.6 响应供应商可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响应申请。

2.1.8 项目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6)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9)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0)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1)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2)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3)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4)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5)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6)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7)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8)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26日00时00分至2025年4月29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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