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讼案件应诉事宜之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现需开展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讼案件应诉事宜之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工作。按照公司《关于规范中介机构选聘事宜的通知》选聘要求,选聘方案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讼案件应诉事宜之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公告 。( 以下简称 “本项目” ) 。
二、 项目概况:具体项目情况可电话咨询。
三 、专项法律服务机构服务内容:
1. 协助采购人与原告协商等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参与该案件涉及主体就案件协商解决的判决、会议等;
2. 撰写应诉方案,对应诉思路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撰写相关应诉材料,收集、整理应诉证据材料;
3. 代理采购人全程参与案件调解、一审及二审等各阶段工作,直至该项工作完全结束;
4. 根据采购人的需要依法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5. 提供采购人需要的其他与案件处理相关的法律服务。
注:具体法律服务事项以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实际的法律服务,具体以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的委托合同约定为准。
四、评审 要求:
(一) 须为取得司法部门颁布的《法律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成立时间 5 年以上,登记在云南省外的,需在昆明有分支机构,且分支机构有不少于 10 名执业律师。
(二) 资质证书要求:所指派主办律师应具备 5 年以上执业经验,具备丰富的国企民商事诉讼案件处理经验(可提供代理案件作为证明材料)。
(三) 参 加本次选聘活动近三年内( 20 22 年 4 月 1 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四) 配置本项目所需的人员。
(五) 本次选聘不接受联合体 。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 、材料准备:
(一)按资格要求资料准备材料 : (加盖公章);
(二)专项法律服务的报价函 : (加盖公章);
(三)提供律所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截图,目前未被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及无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行为的承诺书。
六 、报价方式: 由法律服务机构结合案件实际及自身情况就诉讼案件调解、一审及二审等各阶段工作代理费按包干价进行报价,服务费设拦标价不超过人民币 3 万元(包括但不限于税费、差旅费、餐费等)。
七、 比选方法
(一) 成立选聘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
选聘工作小组根据《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中介机构选聘事宜的通知》执行。
(二) 资格审查
公司将组织内部审核,对报名单位 进行资格 审查。通过审查后,方可进入 最终 评审环节。
(三) 确定中标单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达到 3 家及以上,采取 最低价中标方式 确定中标单位,若通过审查的单位不足 3 家,则重新组织比选 。
八 、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方式
(一)公告时间: 202 5 年 4 月 25 日 —— 202 5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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