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招标 > 详情

安徽池州市人民医院法律服务项目招标(第三次)

  • 招标单位:池州市人民医院
  • 招标预算:20万元

根据工作需要,池州市人民医院现决定通过院内公开采购方式对下述项目进行采购,欢迎有兴趣并符合采购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因原服务合同到期,现重新招标采购一家律师事务所为我院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仲裁、调解案件代理等服务,项目服务期为1年,项目总预算为20万元,其中法律顾问费6万元、案件代理专项费用14万元(诉讼、仲裁约40例/年,3000元/例;调解约10例/年,2000元/例)

二、投标人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投标人,不得确定为中标投标人: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和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未满的。

三、采购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4日至2025年04月30日每日8:0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假日除外)。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