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项目名称:山能装备新汶分公司与惠众公司房屋租赁纠纷法律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SNFZ-SNZB-T2025090972
1.3 采购范围及要求:聘请律师事务所,代理新汶分公司与惠众公司就华源矿业院内原玻璃器皿厂房、仓库、场地自 2024 年 3 月份以来的租赁纠纷进行法律服务。
1.3.1 项目情况说明:惠众公司自 2021 年起租赁新汶分公司在华源矿业院
内厂房 5300 平方米及仓库 1100 平方米、室外空地 2000 平方米,每年租金 74 万
元,租赁合同到期日 2024 年 2 月 29 日之前,新汶分公司与惠众公司各自遵守合
同约定,租赁发票开具与租赁费支付均已完成无异议。合同到期前的 2024 年 1
月底,双方还口头约定到期后继续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但合同到期后,惠众公司
以产业调整、公司改制等理由拖延合同续签至今,已拖欠自 2024 年 3 月份以来
的租金一年有余,形成租赁纠纷。
1.3.2 工期:惠众公司所欠全部租赁费和原合同约定的全部违约金回款完成
为止。
1.3.3 最高限价(元):44400 元
1.3.4 结算付款方式:采用风险代理方式,按照执行回款(自 2024 年 3 月 1
日起至惠众公司全部搬离或双方协商签订新的租赁合同为止,所欠新汶分公司的全部租赁费和原合同约定的全部违约金)全部完成后 6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 资质要求: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设立,并领取资产评估资格证书,通过国家统一的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2.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4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一年内(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
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6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 年 4 月 10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16 日 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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