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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山能装备新汶分公司与惠众公司房屋租赁纠纷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山东能源集团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新汶分公司
  • 招标预算:4万元

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项目名称:山能装备新汶分公司与惠众公司房屋租赁纠纷法律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SNFZ-SNZB-T2025090972

1.3 采购范围及要求:聘请律师事务所,代理新汶分公司与惠众公司就华源矿业院内原玻璃器皿厂房、仓库、场地自 2024 年 3 月份以来的租赁纠纷进行法律服务。

1.3.1 项目情况说明:惠众公司自 2021 年起租赁新汶分公司在华源矿业院

内厂房 5300 平方米及仓库 1100 平方米、室外空地 2000 平方米,每年租金 74 万

元,租赁合同到期日 2024 年 2 月 29 日之前,新汶分公司与惠众公司各自遵守合

同约定,租赁发票开具与租赁费支付均已完成无异议。合同到期前的 2024 年 1

月底,双方还口头约定到期后继续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但合同到期后,惠众公司

以产业调整、公司改制等理由拖延合同续签至今,已拖欠自 2024 年 3 月份以来

的租金一年有余,形成租赁纠纷。

1.3.2 工期:惠众公司所欠全部租赁费和原合同约定的全部违约金回款完成

为止。

1.3.3 最高限价(元):44400 元

1.3.4 结算付款方式:采用风险代理方式,按照执行回款(自 2024 年 3 月 1

日起至惠众公司全部搬离或双方协商签订新的租赁合同为止,所欠新汶分公司的全部租赁费和原合同约定的全部违约金)全部完成后 6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 资质要求: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设立,并领取资产评估资格证书,通过国家统一的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2.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4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一年内(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

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6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 年 4 月 10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16 日 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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