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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科施工纠纷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西安高科施工纠纷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科施工纠纷法律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西安高科施工纠纷法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JSB-FW-GKJT-25-0399

服务进度:法律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与我公司人员召开项目纠纷研讨会,并出具纠纷解决方案,根据诉讼、执行、破产等情况提供相应法律服务。

服务地点:北京、西安、我公司指定的其他地点。

服务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代理法律服务和破产程序债权申报及清偿法律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质量要求:遵守律师的职业操守,按照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的标准以及客户的要求勤勉尽责任地完成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其他质量和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执业许可证。

(2)经验要求:律师事务所具有建设工程领域纠纷处理经验,提供建设工程领域诉讼/仲裁案例(涉及商密的内容可以隐去)。

(3)其他要求:律师事务所在中核集团法律服务机构库内。

(4)财务要求:应答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年(2021至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应提供供应商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5)信誉要求:

①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存在重大违法处罚记录(以应答截止日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最新查询记录为准)。

②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相关部门、中核集团、中国同辐、原子高科禁止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名单和黑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答人需提供承诺函)。

三、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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