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郫都区乡村振兴博览园建设中心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和业务需要,拟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聘请专业法律机构为中心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成都市郫都区乡村振兴博览园建设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服务内容:为成都市郫都区乡村振兴博览园建设中心及下属事业单位(成都市郫都区乡村振兴博览园发展中心)提供以下法律服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重要民事、行政行为的法律咨询服务;审查或者修改各类涉法文书,并提交书面意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讲授有关法律实务知识(每年不少于2次);协助办理其他涉法事务。
(三)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协议一年一签。
(四)资格条件
1.参选法律服务机构须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未受到过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2.中选单位指派服务律师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或者五年法律实务工作经验,专业能力较强;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所属行业协会处分,其所在的法律服务机构在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所属行业协会处分;未被纳入行业黑名单。
二、项目报价
项目报价为含税包干价,最高限价为3万/年
三、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一)供应商概况;
(二)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三)竞争性报价函(格式自定);
(四)服务方案(项目认知、服务承诺、执行团队或个人素能、服务政府部门情况);
(五)其它优惠承诺;
(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谈判时,供应商需提供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证明其身份);
(八)相关的资质证明。
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不可拆卸)并密封。
四、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地点
(一)开始时间:2023年11月6日14时00分;
(二)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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